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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朱建平
202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迎来百年华诞,我们党领导的工人运动走过百年光辉历程。百年来,工人阶级以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书写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篇章,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巩固,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一
1919年的五四运动,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开始以独立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1921年7月,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中,中国共产党诞生。党的一大通过《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强调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中心工作是领导、组织和推进工人运动。1921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第一个公开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机构。1922年5月,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开启了中国工人阶级团结联合的新篇章。1925年5月1日,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举行,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实现了全国工会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统一。全民族抗战时期,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在延安成立,动员工人开展广泛的群众性生产运动。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恢复重建。
这一时期,我国工人阶级积极投身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洪流,工会组织迅速壮大,工人运动风起云涌,为维护和发展工人权益,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历史功勋。
二
新中国成立前后,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城市工作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劳动人民真正成了新国家新社会的主人。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明确规定了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中的法律地位与职责。同年,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开启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劳模表彰和弘扬劳模精神的新篇章。1953年的中国工会七大,确定了“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工会工作方针。1957年的中国工会八大,提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继续努力奋斗。
这一时期,中国工会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经济建设,推动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活动广泛开展,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工人阶级作为新中国的领导阶级,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新生活建设者的身份,积极投入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伟大斗争中,为建立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政权、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三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职工队伍发生了明显变化。197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制定了新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任务。1988年全总十届六次执委会审议通过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提出“一个中心,两个维护”的基本原则,明确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1992年新工会法颁布实施,为工会支持改革、推动改革和动员职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2005年7月,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会议通过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明确了“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的重大问题,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这一时期,中国工会努力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工作规律,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推行厂务公开、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动员广大职工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工人阶级勇立时代潮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动精神,甘于奉献、勇于牺牲,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对劳动模范亲切关怀,2013年4月,亲临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与劳模代表座谈。201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7月召开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开展群团改革试点。全总作为群团改革试点单位,圆满完成试点任务。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要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2018年10月,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系统概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12月,新修改的工会法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扩展工会基本职责,落实党中央对工会改革的新要求。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十八大,对新时代新征程的工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这一时期,中国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思想政治引领更为有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维权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工会数智化建设全力推进,工会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工会改革和建设开创新局面。中国工人阶级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在改革发展一线勇挑重担、在科技攻关前沿攻坚克难、在基层岗位默默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价值追求,谱写出“中国梦·劳动美”的壮丽篇章。
在百年历程的新起点上,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必将以创新创造、实干担当汇聚奋进力量,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绘就奋斗蓝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充分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马璐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百年来,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奋斗历程中锻造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着我国工人阶级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创造了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也必将激励我国工人阶级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往无前、勇毅前行,开创美好未来。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
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这是关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丰富内涵的首次系统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生动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劳动的产物,劳动创造了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全部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劳动是人类全部社会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劳动是促使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深刻揭示了劳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同时深深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是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伟大民族,历来将勤勉劳作视为社稷之基和生活之本, 倡导“勤则不匮”“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中华民族也是推崇工匠的民族,木匠鼻祖鲁班、纺织家黄道婆、设计和建造赵州桥的工匠李春名垂千古。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润涵养,同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既传承老一辈劳模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优良传统,又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新鲜养分,催生出求新、求变的精神品格,呈现着社会发展进步的最新方向,激发出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激励广大劳动者立足岗位追求卓越、建功立业。
二、充分认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大意义
百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在工会的组织动员下,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引领感召下,我国工人阶级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党和国家的事业,靠劳动创造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写下了不朽篇章。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孕育于革命战争年代。20世纪30年代,中央苏区发起热火朝天的生产运动,毛泽东主席将写有“春耕模范”的奖旗和印有“劳动模范妇女”的竹笠赠给先进人物,通过表彰典型推动生产、发展经济。20世纪40年代,延安等革命根据地开展“大生产运动”,涌现出“边区工人一面旗帜”赵占魁、“兵工事业开拓者”吴运铎、“新劳动运动旗手”甄荣典、“支前模范”马毛姐、“妇女活动带头人”郭凤英等一大批先进人物。一个个劳模先进汇聚起强大精神力量,极大调动了广大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积极性,为支援前线斗争、夺取革命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召开16次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累计表彰全国劳模33000多人次,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5000多人次。从“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的马恒昌、“走在时间前面的人”王崇伦、“工人发明家”倪志福,到“人民工匠”许振超、“工人专家”李斌、“蓝领玫瑰”韩利萍,一批又一批劳模工匠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在共和国建设史上留下了闪亮的名字。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站在百年新起点上,我们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以劳动创造担当工人阶级使命任务,以过硬本领展现工人阶级时代风采,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谱写新时代劳动者之歌。
三、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更多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
新时代新征程,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大力培育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工会组织的担当作为。
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主战场培育劳模工匠。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育才、以赛建功,引领广大职工提升技能,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创造潜能,厚植一线劳模工匠成长成才的土壤。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示范带动各级工匠人才培养,打造更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典范,树立新时代劳动榜样。
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解决技术难题、传授技术技能、传承精神力量。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组织劳模工匠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办好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暨大国工匠论坛,为大国工匠展示创新成果和卓越技能搭建平台。在“职工之家”APP打造劳模工匠专区,鼓励劳模工匠发布技能培训课程和创新成果,带动广大职工学习技能、创新创造。
营造关心关爱劳模工匠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劳模工匠待遇政策,在参加重要活动、学历提升、走访慰问、体检就医、疗休养和困难帮扶等方面做好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推动各地建设劳模工匠馆、设立工匠日,出版中国劳模史,支持创作更多工字题材精品力作,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让崇尚劳模、尊重劳动、尊崇工匠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钟洪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是工会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会改革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核心关键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强化法治工会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最重要的是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习近平法治思想,其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等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蕴含着鲜明的法治精神,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3年10月,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首次对“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作出专章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将“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纳入“559”工作部署,对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大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任务,标定了新征程上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新定位新方向。
我们要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筑牢政治上的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切实把工会工作法治化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基础前提是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工会法,充分彰显法律权威效力
法治是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工会法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明确了工会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是工会的“安身立命之本”。现行工会法自1992年公布施行以来,为各级工会履行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促进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发挥,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相应地给工会工作带来新的变化和要求。2021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进行了修改,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指导思想、扩展基本职责、完善入会权利、丰富工会维权服务的手段和内容,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工人阶级的亲切关怀、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依法开展工会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我们要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全力抓好工会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在全面把握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好法定权利、履行好法定职责,树立好工会法权威、发挥好工会法效力,充分彰显法治对工会改革和建设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
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实践路径是依法开展工会各领域工作,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提升依法建会水平。我们要依法推进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小三级”工会“兜底”作用,广泛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做好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夯实工会工作基层基础;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工会普法方法手段,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筑牢职工法治文化阵地。
持续提升依法管会水平。我们要依法完善会籍管理、工会活动、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依法推进工会数智化建设,探索建立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职工之家”APP作用,利用“工会服务职工法务云”和“12351热线网络端”等,实现从“互联网+”到“智能+”转变。
持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我们要常态化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工会组织党委(党组)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实现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研究制定工会参与立法规划,加强与立法机关沟通,争取在工会设立立法联系点,积极推动和参与重点领域立法、区域协同立法和“小切口”立法。
持续提升依法维权水平。我们要依法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向市县两级延伸,畅通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渠道;聚焦“五个一”工作内容,用好部委协同、地方联动机制,健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推动资源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工作品牌;持续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健全与人大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深化与法院、检察院、人社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这一重要契机,深度参与、全力配合,统筹开展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卡点堵点难点问题,营造支持工会工作的良好环境,更好承担起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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