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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神助攻”协议“现场签”

2026-6-29 16:5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 评论: 0

      彭某与某物业公司的劳动争议,6月中旬进入二审环节,经随州市“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多日调解,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好几次到“临门一脚”的时候,当事人和律师的一点小波动。谁也没想到,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的,竟是一个送上门的快递。

彭某2019年入职该物业公司,2025年离职。工作期间不幸遭遇了工伤事故(经鉴定为伤残八级),后因上班刷视频、脱岗等违反上班纪律的行为被降职。

离职后,彭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30余万元。仲裁机构支持了其部分请求,彭某不服起诉后,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其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13万元,彭某仍不服,上诉至随州中院。

案前调解阶段,调解员老陈认真查阅案卷并询问双方当事人后,迅速厘清事实,引导彭某依法主张合理诉求,剔除不合理之处,从“娘家人”身份反复阐明人社、法院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权威。而彭某心结始终无法解开,觉得自己吃亏了。

6月24日,调解员老陈翻着法条再次跟彭某一笔笔计算完补偿标准后,让他自己再捋一捋。

此刻,快递员送来了一个圆筒状快递,老陈拆开一看,是一面写着“公平正义办利民之事、尽职尽责怀爱民之心”的锦旗。仔细一看落款,原来是上个月枣阳籍农民工夏某送来的。

在彭某的好奇追问之下,老陈跟他讲了视频远程调解夏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因他在随州某光伏工地施工发生工伤赔偿争议的经过,最后在老陈的调解下,夏某顺利拿到了16.5万元赔偿。

听完整个案件经过。彭某思索了片刻,在外面抽了一根烟回来说:“陈主任,我同意您的调解意见,这笔钱肯定没算少。”当日,彭某认可了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与物业公司达成补偿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劳动争议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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