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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激扬文明新风

2022-7-1 15:12| 发布者: 宁宁| 查看: 272| 评论: 0|来自: 随州日报

 神农风
  今天,《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了。
  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旨在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我市市民文明素养、文明程度普遍提升,但社会上依然存在不讲文明的现象。对于不讲文明的人而言,除了加强德治之外,还应通过法治划定行为红线,给他们戴上法治紧箍咒,倒逼、督促他们讲文明。
  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迫切需要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条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养犬等不文明现象进行了规范制约,符合创文、创卫的要求。因而,《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推进创文、创卫工作,提升城市幸福指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也切合现实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我市制定的《条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不仅是约束、惩戒、震慑,同时也提供了“防护”。其着眼于“应该做什么”,注重引导和倡导市民追求文明行为。我们每一个人要有“制度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认识和学习《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制止不文明行为,助力发挥《条例》作用,促进文明理念扎根我们的心田。
  法律的权威在于法之必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也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要抓好《条例》推广实施,强化宣传引导、专项整治、联合惩戒,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维护《条例》的制度权威,不断增强对《条例》的敬畏感,切实让《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落地,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实践证明,文明与制度一旦交织融合,外在约束就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公序良俗。以法规为导,人人构建起自觉遵从的内心法则,这座城市文明素养的整体提升就会水到渠成。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共同守望文明,共同参与到创文、创卫之中,把随州建设成为幸福宜居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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